各学院、教学部、各单位:
自学校公布《征集校训、校歌、学校标识的启事》以来,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师生员工热情响应,截至8月底,共收到应征校标作品图案161个、应征校训作品98条、应征校歌歌词5篇。学校于近期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,并报学校审查,选出了入围作品(鉴于校歌应征作品只有歌词而未谱曲,不符合征集要求,故不进行入围作品评审)。现已将校标、校训入围作品进行公布,征求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(见校园网上的《关于征集对校标、校训入围作品意见的公告》)。征求意见采取投票方式进行。投票结果将汇总并综合专家意见报送校党委,经校党委研究后,最终确定校标、校训方案。请各学院、教学部、各单位向师生员工广泛宣传,动员广大师生员工踊跃投票,并对“校标、校训征求意见票”进行统计,于10月10日将所有“校标、校训征求意见票”和分类统计结果一并交学校办公室行政科(电话:6701182、6767737)。
特此通知
贵州师范大学
2007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