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办发〔2013〕21号
各学院(教学部),各单位:
根据《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增设机构的通知》(校发〔2012〕60号)的精神,成立贵州师范大学教师工作处。为便于开展工作,现正式启用“贵州师范大学教师工作处”印章壹枚。
特此通知
附印章样式
贵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
2013年7月8日
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印发
上一条:关于开通贵州师范大学网络收发室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电子邮件子系统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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