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、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,制定学校信访工作规范。
2.受理信访人向学校提出的信访事项。
3.负责信访事项登记、分类、转送、交办与跟踪督办。
4.分析研判学校信访情况,定期汇总信访信息,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及完善工作的建议。
5.做好信访答复、回访、复查复核及档案管理。
6.信访政策宣传,组织业务培训及交流,对各单位的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